close

這兩天去參加表哥的婚禮,因為他只有我爸這個舅舅,所以我們一定要參加。這不是什麼好事,至少對我來說。從第一天晚上踏入那高級飯店,拿出那包大概是我這輩子零用錢總合的紅包,噢!搥心肝啊!我可是辛苦一個月,去了24天學校,上了192堂課,包括36堂數學、34堂國文、32堂英文還加52小時的晚自習,才能拖著慘兮兮、血淋淋的身軀領取那微薄的薪水,來充實、安慰我飢渴的荷包…不,是心靈。 

進場之後,我沿路姑姑、姑丈、阿姨、叔叔、哥哥、嫂嫂、正妹的叫好,竟沒半個人理我,直到去停車的媽媽回來了,大家才圍過來:「這是MICHAEL喔?」(你誰啊你?)「哇賽!長這個高了啊?」(就只有這個可以說嗎?)「我上次看到你,你連毛都還沒長啊!!」(靠夭!你是有看到什麼毛逆?)然後在大家不熟卻還硬是要裝熟的寒喧以後,才去入座。然後原本六點開桌的筵席,卻要等到七點多人差不多到齊才能上菜。然後那鹹濕的重口味又與我吃素的腸胃不合(腸胃吃素不代表嘴巴不吃),而且吃一吃就有莫名其妙的人來敬酒,而且每次都會大家一定都會看著我,然後一臉興奮的說:「哇賽!你幾公分啊??」「我藍鳥20公分啦!」「哇賽!長這麼高,驚死人喔?」「幹!那你去動物園不就被長頸鹿嚇到腿軟尿失禁?」被問個一次兩次還可以勉強陪笑回答,被問到最後顏面神經都快抽經了。你不熟可以不用勉強跟我裝熟好嗎?在這種氣氛裡,可以發現人心是可以虛偽到一個極致,臉上的妝都可以敲碎當螃蟹殻扒了。 

再放眼望去,那些親友桌坐的都是不知打哪來的,要從臉來認出是男方女方的親友根本不可能,或許可以從西裝的品牌,或包包的價位大概看出個端倪。說是親友,樓下路人來參一腳可能也不知道吧?其實以後可以考慮請客在多辦個幾桌路人桌之類的,人多充場面,有面子又不傷和氣,省的事前還絞盡腦汁想要請誰請誰的。 不過還好,還是至少有一些看起來臉沒有那麼險惡的熟人,我不用勉強自己去親切的跟他們:「嘿!好親戚!我們照一張吧!」。大體還是有沾到一些紅色的喜氣。

 不過最可憐的還是那對新人了,期間新娘一共換了三套禮服,一次是出場的時候,一套敬酒,一套是最後散席站再門口罰站發糖果的時候。我看他們連飯都沒什麼吃到吧。而且還有許多尷尬的場面,踩到裙襬、倒完一瓶香檳才發現不夠奘滿整座香檳塔,還有切了一刀就收回去等下一次在用的結婚蛋糕。而且最好笑的是司儀唸的結婚賀詞,「一起航向愛情的海洋。」「永浴愛河、永結同心。」那些從爸媽那年代就流傳下來的賀詞,在用高八度的聲音唱出來,實在讓人覺得俗的可以。

 打到這裡感覺有點賤,人家婚禮我在靠夭。不過說實在的,以後如果我娶的到老婆,頂多到法院公證,在帶回家讓老爸媽看兩下,才不要辦什麼請客累死自己,然後還被人家寫在網誌上幹譙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y790324 的頭像
    my790324

    麥麥的網路日誌

    my7903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